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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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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渎职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添加时间:2025年1月29日 来源: 重庆专业律师   http://www.zyxxsls.com/

  程功,重庆专业律师,现执业于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询问或者是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就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给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挪用资金罪构成的主体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渎职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即成犯追诉时效的计算

  即成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由于刑法对不同种类和形态的犯罪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其犯罪成立之日的计算标准亦相应不同:

  行为犯或以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构成所必需的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

  危险犯,应从实施危险行为之日起计算。

  预备犯,应从预备犯罪之日起计算。

  中止犯,应当分别情况予以确定:如果是在着手实行犯罪后中止犯罪,应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如果在预备阶段中止犯罪,则应从犯罪中止成立之日起计算。

  未遂犯,应从犯罪未遂成立之日起计算。

  共同犯罪,以整体共同犯罪行为得以实施之日起计算。

  结果犯,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结果加重犯,应从加重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而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也应从犯罪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由于连续犯和继续犯的具体特征不同,各自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也不同。连续犯以连续实施数个相同行为为目的,每一个行为都可单独构成犯罪。所以,连续犯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就是指最后一个犯罪行为成立之日。继续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状态。因此,继续犯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就是持续状态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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