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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2 15:05:11 留言
我在一家室内装饰公司做设计师,薪资的结算方式按照 底薪+业绩提成的方式结算,我于2017年6月21日上班至2018年6月21日离职,在上班期间除了底薪,业绩提成部分一共就给了10000元,其它的老板以种种借口推诿,直至我离职跟老板结算工资的时候,他给我写了一张结算的清单,扣了太多了。当时谈的时候,业绩提点按2.5%结算的,现在给我的基本都是按1%结算的,而且他给我的回复是,这些提成还需要他把外面工程款的钱全部拿回来后,再支付。而且这个时间非常不确定,有一些根本就是死帐。所以我想请问,我能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时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因为当时没有重视,现在劳动合同丢掉了。但是有公司交的几个月社保(因为社保是今年4月份才开始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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