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数额巨大怎么量刑
2009年12月1日,河南省开封市的李某一辆价值1780元的电动自行车被路某盗走。一个月后,路某的妻子骑着该电动自行车出门竟与李某相遇,后被李某报警。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路某秘密窃取公民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10年4月28日,法院判决,判处路某拘役三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