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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二代”成长问题令人堪忧?

添加时间:2018年3月3日   来源: 找宜兴找刑事律师  
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俞某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010年9月10日晚上,晚上的气温依然是让人感觉闷热难受,有五六个中学生模样的小伙子商议找人打一顿,正好十五岁的小强饭后像往常一样沿着自己暂住地周围跑步跑了一圈,当他跑到一个网吧门口时被这群中学生拦住,其中一个和小强年纪相仿的男子圆瞪着双眼问小强身上带钱了没。小强身上仅有妈妈晚上刚刚给自己明天在学校吃午饭的10元钱,鼓足了勇气但依然很低声说了句:“没有钱!”话刚说完,脸上就被“啪——啪——”重重地扇了两个耳光,小强感觉晕头转向,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见对方一人手持一块砖头带着一股风狠狠地拍在自己的胸口。只觉得胸口向要裂开一样疼痛,晚上刚刚吃下肚子的食物在肠胃里翻滚着,想找个孔冲出来。
小强被对方六个人围在中间,一路推搡着来到离网吧几百米处的一个偏僻的小树林。刚到小树林,就感觉到自己的肩膀和头上被棍棒如雨一般的打击着,举起的双手不知道护住哪里是好。忽然,小强倒在地上,感觉自己的四肢不再听自己的使唤,浑身不停的哆嗦。周围有人在大声骂自己,可是自己却听不清楚。后经医院诊断,小强“左顶叶硬膜下少量出血,右顶叶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顶可见头皮血肿”,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四十五条之规定,应综合评定为轻伤(偏重)。
小强伤势如何他为什么被打行凶者又是何人他们和小强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经查,小强和六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自小随父母来京的流动人口,其父母都是来京务工的农民工,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他们都是“农二代”。六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年仅11岁,父母在京打工,自小被父母送进简陋的幼儿园,年纪大了之后又送进北京农民工子弟学校读书。这些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学水平较低,回到家中,由于父母的工作多是体力活,不是白班就是夜班,回到家里已经精疲力竭,哪有精力来管教孩子。现在的孩子又多是独生子女,对其更加娇宠,如果是男孩子,更是宠上加宠。外地来京务工者,自己受苦受累,一咬牙就挺过去了,却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委屈。他们虽然没有时间来管教孩子,但对于孩子的要求从来都是有求必应,要钱就给钱,要出去玩就悉听尊便。对于孩子的交友对象、心理状态不够关心。等公安机关告知犯罪嫌疑人家长他们的孩子打伤别人时,他们竟不相信是自己的孩子。加之,社会对“农二代”成长关注不够,没有给他们成长创造应有的教育条件和社会环境。到目前为止,十五岁的小强仍在治疗中,六名犯罪嫌疑人中只有俞某刚满十八周岁,被朝阳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诉讼,其他五名犯罪嫌疑人因不满十六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决定治安处罚。
检察官提醒农民工朋友们,在我们紧张工作之余,一定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发展,注意孩子的家庭教育。“可怜天下父母心”,很多农民工朋友们在外吃苦受累,为的就是自己的孩子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摆脱自己的命运,能够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殊不知,如我们不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孩子很容易走上错误道路,甚至犯罪道路。本案中六名犯罪嫌疑人就是鲜明的例子,也是惨痛的教训。既然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如果孩子走上错误道路,那我们的一片苦心不都付出东流了吗所以,各位农民工朋友们,防患于未然,多给孩子心理上的关注优于给孩子物质上的满足。
检察官释法: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